关于父亲借款购房后赠予孩子,债务由谁负责的
时间:2025-01-05|栏目:丽水律师|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父母借款买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向一方父母借款用以购买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的,还借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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